
2026年三亚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
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招”)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根据海南省教育厅《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学办学特色,在基础知识考核的基础上,注重操作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质考核,选拔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报考专业兴趣浓厚并具备一定专业潜质的人才, 更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考核、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局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下,成立我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曾武、张海俊
副组长:谢协驹、薛永刚、阮晶、刘志明、余晓齐
成员:严鹏、曹海威、杜荩、王书亮、何梦南、王鹏、陈剑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单招”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单招办”)。
主任:张海俊
副主任:谢协驹、薛永刚、阮晶、刘志明
成员:严鹏、曹海威、杜荩、王书亮、何梦南、王鹏、陈剑、张国艳、林森、田力
主要职责:
1.全面协调管理学院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
2.全面负责“单招”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工作;
3.规范招生宣传、招生考试行为;
4.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事宜;
5.解决学院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监督组
组长:曾武
副组长:刘志明
成员:严鹏、刘启昌、徐佳音、徐博闻、杨一群
主要职责:
1.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
2.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
3.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涉及“单招”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资格审查组
组长:薛永刚
副组长:何梦南
成员:田力、林森、张沛泽、付玉龙、陈文烂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
(四)咨询组
组长:严鹏
副组长:曹海威、何梦南、王鹏、李春花
成员:田力、林森、张沛泽、付玉龙、陈文烂,根据需要抽调其他教职员工
下点咨询:张海俊、薛永刚统筹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咨询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严鹏
副组长:何梦南
成员:王鹏、徐佳音、杨一群、田力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实施宣传计划,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招生直播。
(六)财务组
组长:杜荩
成员:杨阳、陈翠仪、兰春媛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财务管理工作。
(七)考务组
组长:谢协驹
副组长:曹海威、张国艳
文化素质考试考务安排:曹海威、张国艳、魏明驹、刘牧歆、林森、向鹏、高映杰、胡渝苒、郭磊
职业技能考试考务安排:余晓齐、曹海威、张国艳、李艳荣、李娟、刘效勤、曲学延、杨金峰、赵华、魏明驹、刘牧歆、林森、向鹏、高映杰、胡渝苒、郭磊、陈小得、杜帅帅
命题组:谢协驹、余晓齐、张国艳、刘牧歆
监考教师:全体教职员工
主要职责:
1.负责文化素质考试的考试规则与考试纪律板面的制作及悬挂、考场安排布置、监考教师的选用;
2.负责考试试卷的押运、保密;
3.负责多校联考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
4.负责校考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的制定、公布;
5.负责校考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保密、考试组织;
6.负责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
7.负责考场的编排及组织考试;
8.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
(八)招生录取
组长:薛永刚
副组长:何梦南
成员:王书亮、王鹏、田力、林森、付玉龙、陈文烂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的打印、邮递。
(九)复核录取资格
组长:谢协驹、薛永刚、刘志明
副组长:曹海威、陈剑
成员:何梦楠、李春花、王书亮、王鹏、田力、林森、刘牧歆、张沛泽
主要职责:负责复核录取资格工作。
(十)网络保障组
组长:韩田
成员:梁政捷、田力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及在招生过程中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性问题。
(十一)保密组
组长:严鹏、曹海威
成员:刘牧歆、赵兰晴、林森、魏明驹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各环节的试卷保密工作及在录取过程中数据保密等工作。
(十二)后勤保障保卫组
组长:阮晶
副组长:袁利军
成员:林洋、蓝耿、白凯
主要职责:
1.负责考生在学院报名、辅导、考试期间的校园卫生、及食宿保障等工作;
2.负责考生交通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3.考场布置及安全保卫;
4.负责考试期间保密室值班值守工作。
四、前期工作
(一)招生宣传阶段
2025年12月底前,宣传组、咨询组分别通过微信、抖音、网络、电话、现场宣传等形式到省内中职院校、普通高级中学等单位进行全面宣传发动,收集招生对象信息。
(二)报名组织阶段
1.网上报名:协助考生于2026年1月6-11日17:30前,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2.报名信息确认,并上网缴纳考试费:协助考生于2026年1月17日17:30前,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
3.报名资格审查:学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 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4.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我院“单招”办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单招”办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五、考试组织工作
根据工作时间节点,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按进度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保管、转运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务和考场纪律的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方式: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200分。
(1)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两个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职业技能考试分为专业能力考试和技术技能考试两部分内容,满分200分。专业能力考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考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职业技能考试组织有两种方式:
(1)多校联考。由开设相近专业的招生院校联合组成联考工作组,制定统一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考试方案和考试标准,多校联考专业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后续征集志愿时可在联考院校专业间互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2)校考。由学校根据本校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实际需求,自主完成命题、考务组织及考核评价等全流程工作。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试(面试,共100分)和技术技能考试(面试、操作,操作题,共100分)。
(二)试题的命制与保密
文化素质笔试试卷由省考试局命制。
医药卫生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组成的联考工作组统一组织命题。
校考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由我院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学科和测试内容进行命制,在2026年3月1日前完成,考前一天,试卷存放在保密室。
学院保密室地址: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立新路18号明贤楼
保密室电话:0898-88695599
管理人员:曹海威处长13834808515,林森:18976064963、魏名驹:17300283450、赵兰晴18389621906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单独招生考试于3月14日-15日在三亚护理职业学院举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及科目 | |||
3月14日 | 上 午 8:30—10:00 10:30—12:00 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 | 休息 | |
3月15日 | 8:00—12:30 (面试+操作) | 下 午 14:00—15:00 九校联考专业职业技能考试 (面试+操作) | 下 午 15:00—16:00 校考专业 职业技能考试 (面试+操作)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立新路18号 | ||
备注:考生按规定参加相应考试(报名时已获批相应的免试资格除外,考生自己确认)。
1.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等3门课程文化素质考试:全体普通高职(专科)专业考生参加。
2.九校联考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护理、助产、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卫生保健等9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考生参加。
3.校考专业职业技能考试: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等3个普通高职(专科)专业考生参加。
特别提醒:九校联考和校考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不同,请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按相应的要求准备。
(四)评卷和计分办法
文化素质笔试的答卷由省考试局负责评阅。
九校联考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由联考工作组统一组织考试、评卷。
校考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评卷,3月17日前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传至省考试局报名系统。
(五)成绩公布
4月20日前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于2026年4月进行。按照省考试局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通过录取系统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在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及各招生院校网站向考生公布。
七、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对考试过程和考试成绩如有疑义,可通过我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申诉,电话:0898-88695599。
八、其他事项
(一)宣传组、咨询组要认真策划组织宣传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网络、电话、现场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我院单独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考务组要根据考试的实际情况,印制考务材料、安排布置考场、安排监考员,做好考前培训,确保考务工作科学、准确、严谨、有序。
(三)考务组的后勤服务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确保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做好考生交通和食宿安排,确保学院的水电供应正常、考场教室桌椅齐全、食堂饭菜供应充足、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校园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为考生提供一个安全文明、舒心愉快的考试环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院2026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保管、转运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务和考场纪律的管理,确保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二)坚持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在我院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维护单独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三)依法实施、阳光招生
我院2026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附件:工作进度
1.省教育厅下达2026年招生计划:2025年12月19日
2.省教育厅发布招生文件:2025年12月27日
3.省考试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培训会:2025年12月29日
4.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1月11日17: 30(补报名2026年1月28日8:00至1月29日17:30)
5.学校初审考生资格:1月17日17:30前在报名系统内审核
6.考生确认报名信息:1月17日17:30前,并上网缴纳考试费
7.第一轮免试入学预录取名单:1月22日前
8.第二轮免试入学预录取名单: 1月 26 日前
9.一轮或两轮免试入学未成功获得确认预录取,可自愿选择转入报考免试条件相应的院校及专业,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1月 28日前补缴文化素质考试费
10.学校考试前准备:1月29日前按每生一册建档
11.考试局考生资格审核:2月9日前学校报省考试局备案
12.学校公布职业技能测试方案:2026年2月14日前
13.将本校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报省考试局备案:2026年2月23日前
14.全省统一考试时间:3月14-15日
1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报:3月17日前学校上传至报名系统
16.成绩公布:4月20日前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17.招生录取:4月
18.征集志愿:省考试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院校专业和剩余招生计划数,组织符合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由招生院校择优网上录取。